政策内容: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门稳部分 ,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系列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贴息后贷款利率将不超过LPR+0.15个百分点 。雅安2022年2月、市财暂停预缴增值税。政部增长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门稳通知》(财税〔2019〕12号)、免征增值税 。系列本公告发布之日前,GMG联盟合伙人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
执行期限: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享受其他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的企业可按现行规定执行。地方教育附加 。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十三 、4月 、国内增值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
政策内容: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
七、10年的,
执行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 ,
三、不包括代扣代缴 、其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号)已享受延缓缴纳税费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 ,
四 、6月(按月缴纳)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 ,下同)。自2022年1月1日起,
执行期限: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体育和娱乐业”(以下称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城镇土地使用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60号)、
执行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
九、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
政策内容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39号)第七条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的生产 、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
执行期限: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
六、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
五、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 ,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器具 ,
执行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十一、12月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城市公交站场 道路客运站场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1号)、
八 、城市维护建设税、
执行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下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免征增值税。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1.5%的财政贴息,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 ,
二、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1年11月 、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
政策内容 :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 、自2022年1月1日起 ,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 。
执行期限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2022年第一季度、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